中醫學院置物櫃使用管理規範
中華民國 112 年 09月 12日中醫學院 112 學年度第 1次主管會議通過
一、中醫學院為使置物櫃有效使用及管理,特訂定本規範,作為學院管理與提供使用之依據。
二、使用原則:
1、本學院研究所碩、博士班學生均可借用。
2、借用時間為每日上午 8:00 至下午 17:00 止,需辦理借用手續,每日 17:00 前須歸還鑰匙。
3、借用者請攜帶學生證(或有照片之證件)至中醫學系辦公室填寫登記表辦理借用手續,借用時需押學生證(或相關證件)。
三、違規記錄:若當天未歸還借用鑰匙,隔日進行提醒,並記錄1次,累積3次違規記錄則不得再借用。
四、補償金:若遺失鑰匙需繳納補償金新台幣500元,本項補償金專供置物櫃換鎖維修與清潔維護之用。
五、管理規則:
1、置物櫃於辦公時間皆可免費使用,不負保管之責任,所有存放物品如有遺失或損毀情形,不得請求賠償。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,請勿存放置物櫃。
2、置物櫃櫃體外禁止張貼任何公告,以保持環境清潔美觀。
3、借用者必須維持置物櫃內清潔,禁止擺置易腐敗或發臭的食品、帶汗漬異味的衣物等,亦禁止擺置危險物品,以免肇生危險。
4、置物櫃使用以當日為限。歸還鑰匙後,置物櫃內物品即刻視為廢棄物予以清除。置物櫃統一於每日下班前清理,食物直接丟棄,未取回之存放物品將暫收放於中醫學系,三日內請至中醫學系認領,如無人認領則移交學務處依遺失物處理。
5、借用者無借用意願時,請辦理歸還,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。
6、借用者應妥善使用置物櫃,若使用期間損壞,借用者須負擔修理費用。
7、凡遺失置物櫃鑰匙者,為避免鑰匙遭人盜用,需支付補償金,賠償換鎖費用(而非複製鑰匙費用)。
8、違反上述規定者,將取消其使用權,不得借用。情節嚴重者,將送請學院處分。